请详细阅读签证总则:(以下情况的可申请工作签证)
1.提供各种性质的服务,包括公司内部的
2.持巴西雇用合同的工作
3.提供技术服务支持,如卖给巴西公司的机器设备的安装、装配或维修
4.跨国公司员工赴巴西子公司进行培训或实习
5.船员和其他石油/天然气方面专家在巴西水域提供服务
6.在巴西公司租用的渔船上工作的船员
7.在巴西水域上操作的巡航船船员
8.医疗
如果计划逗留超过90天,临时四类签证持有者必须在入境30天内到巴西联邦警察局移民处登记,提交护照和签证表格(领取签证时附带的表格)。
签证材料要求:
所有工作签证需要由巴西方到当地的巴西劳工部申请。
巴西领馆收到劳工部的批文之后,可以进行相应的签证申请。
一旦经巴西劳工部批准后,需要提供以下文件:
1. 申请者护照,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,护照必须含有至少3页空白页。
2. 一张近照,普通护照照片尺寸,白底,正面全照。
3. 一张签证表格,填写完整,由申请人亲笔签字(少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父母代签)。签证表格可以在以下网站上填写,https://scedv.serpro.gov.br/frscedv 然后用A4纸打印出来。如需要表格代填(另收费),请填写巴西个人信息表。
4. 如果申请者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当逗留时间超过90天,需要提供经外事办公室认证的最近的无刑事犯罪公证。
注:所有的公证书必须经过巴西领事馆或者大使馆认证。无刑事犯罪公证和结婚公证的有效期为发证之日起3个月。
注释:以上列出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唯一的,巴西总领事馆在必要情况下会要求补充更多资料。
注释:在获取签证之前请不要购买机票,如果购买后取消机票的话会造成经济损失。
10个工作日左右,但不保证,以领馆为准。